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走上街頭的那些, 為了生活為了尊嚴為了爭取不公平中的一點平衡要求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幸好有法律
我們可以以身為一個個人自豪
我們可以開創屬於自己的一條路
我們兩個人可以規劃未來生活
我一個人可以自在安全的活在平等的屏障下
年少的我可以有犯錯學習的機會
有除了家人以外的規範與關心
年老的我可以享受國家的福利在我為存活期間對社會的付出之後
法律   是一張無形的網
讓我們可以享受權力帶來的自由
讓我們可以在規範自我之餘受欺負後可以得到伸張
法律   是實現正義
法律更是提供維護少數權益最有利的對話窗口
如果沒有法律
人們為所欲為  每個人想幹嘛就幹嘛    生命將失去價值
言語將成為武器   而人們的思想與感情   將變成利用的包袱
落實實現   適者生存的終極之道
然而   人為高等生物   實在不該只存活在   七情六慾  錢權名利之中
也許在某些層面那是種最直接的生存追求
然而最終還是脫離不了倫理道德的歸屬社會人群的依戀與生物的生老病死
也不是衛道人士   只是衷心覺得
法律可以為很多事情代言   伸張正義
人與人之間都需要管制   特別是有利有權有企圖的一群
也許他們特別聰明,也許沒有
但法律卻可以讓人不管各個階層各種年齡和各種人生階段
一律平等
不管貧窮還是富有,不管聰明還是智障,不管健全還是缺陷,不管喜好思想
任何非侵犯他人權益之行為背書    一律平等
法律之前,一律平等

那些沒犯錯但守規矩的
在宗教面前可以有兩套標準
因為不同的神存在不同人心中
名字卻共有但意義不同
端看人們的表面或一時的鑑定

曾犯錯或曾被傷害的   得到救贖後他們成了最潔淨的一群
受傷的傷口將被撫平,  犯錯的人將被釋放
然而那些無辜的最能影響共同的同情心
但那些引來罪惡而受傷的是否是自身的罪惡使悲劇發生
萬事有成因   那些因犯錯的人心性不改何以需要大眾同情
原諒後再犯是否罪加一等    一開始宗教是讓人療傷讓人分享讓人學會感恩
何時開始變成責難那些沒有因為犯錯而經過苦難的人
這些規矩的人開始受到汙名  甚至開始犯罪
只是因為是人都該背負罪惡    為什麼
為什麼在此前提我們需要平等

幸好有法律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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